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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2章 捅了天了(第1页)

第0482章捅了天了

里面东西不多:一摞现金,大概二十万左右;几块名表,百达翡丽、江诗丹顿,价值不菲;还有几个文件袋。

刘主任拿出文件袋,打开。第一个文件袋里是房产证,北京两套,上海一套,香港一套。第二个文件袋里是股权证明,几家上市公司的股票,价值几百万。第三个文件袋里是……一封信。

信是手写的,纸张已经发黄,看起来有些年头了。刘主任打开信,看了几行,脸色变了。

“这封信,哪来的?”他问邹同河。

邹同河看了一眼,脸色也变了。他没想到,这封信还在。他以为早就销毁了。

“是……是很多年前的了,一个老朋友写的,没什么……”他支支吾吾。

“没什么?”刘主任把信递给他,“你自己看看。‘同河吾兄:岛城市之事,已与朱书记沟通,一切按计划进行。所得利益,你四我三他三,公平合理。北京方面,我已打过招呼,不会有问题。望兄把握机会,共创大业。’落款是‘弟国华’,日期是2003年3月15日。邹同华,是你堂弟吧?这封信说的‘岛城市之事’,是不是大炼油项目?‘你四我三他三’,是不是利益分配方案?‘北京方面’,又是谁?”

邹同河瘫坐在地上,面如死灰。

这封信,是邹同华2003年写给他的。当时大炼油项目刚刚立项,邹同华代表李薇薇来北京找他,谈合作条件。信里说的“你四我三他三”,意思是:利润的40%归邹同河,30%归邹同华(实际是李薇薇),30%归朱世崇。很直白,很大胆,也很愚蠢。

邹同河当时看了信,很生气,打电话骂了邹同华一顿,说怎么能写这种东西,留下把柄。邹同华说,就是表个态,让邹同河放心,不会亏待他。邹同河让他把信拿回去,但邹同华说已经写了,就留作纪念吧。邹同河也没在意,随手塞进了保险柜。后来事多,就忘了。没想到,这封信成了最致命的证据。

“邹同河,这封信,你还有什么话说?”刘主任问。

邹同河低着头,不说话。他知道,说什么都没用了。铁证如山,他完了。

“全部带走。”刘主任下令。

现金、名表、房产证、股权证明、那封信……所有的东西,都被装进证物袋,贴上标签。保险柜被清空,碎纸机被搬走,办公室里任何可能藏东西的地方,都被仔细搜查。

两个小时后,搜查结束。邹同河的办公室被查封,贴上封条。他被带走,送到指定的地点,继续接受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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